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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趙佑民

    我是1998年12月27日有幸得大法的。原來身體上所有疾病:低血壓,嚴重貧血,胃潰瘍,肩周炎,頸椎炎等都痊癒了,心性方面也得到很大提高,道德品質得到回升。我是搞土建預結算工作的,過去別人送錢送物我也收。自從學法後,施工隊送我一套兩房一廳房屋,價值40多萬元,還送十萬元裝修房屋,送空調,手機,紅包等,我都一一回絕了。因為我是大法弟子,要按師父的教誨去做。2001年10月27日,我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邪惡關押,送回戶口所在地,公安要我寫“保證書”。原單位領導說:如果你不寫“保證”,上級有指示,若單位有一個煉法輪功的上北京,全公司及全局一年不能接工程,公司幾萬人都沒飯吃。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被情打動,被迫寫了“保證書”,配合了邪惡。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消除對大法的不利影響,從今以後緊跟師父,做好師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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