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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嘉

    1999年的7.20,學校教導主任找我談話,當時教導主任問我:“是在家中煉功,還是在外面煉功?”我回答:“在家中煉功!”他說:“祛病健身是好事,但要在家中煉,不要出來。”我當時學法不深,沒有把自己當成是真修弟子,沒有為大法說公道話,所以沒敢吱聲。2000年期間,老師逼迫同學去簽詆譭大法的橫幅。當時我學法不精進,心性很差,不能從法上去認識,去提高,缺乏處理這類問題的能力。當時自己抱著怕心去簽的名字,害怕自己在常人中的東西受到傷害。那時完全沒把自己當成修煉人,給大法造成了嚴重的損失。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簽的字以及不符合修煉人的言行全部作廢。在這幾年,我堅修大法,從法上提高,認識到要修掉所有的常人心,用大法來對照自己的行為,因為修煉是嚴肅而又神聖的。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按照師父講的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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