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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旭舉(高中生) 由於我母親修煉法輪大法,在2003年,惡警將我從學校帶進派出所,並強迫審問我母親的去處,因我不實說,他們非法搜身,關押我數時。在惡警的威逼下,我不得不跟著他們到處找我母親。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有做過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並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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