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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孫紹華

    我是96年2月得法的,“7.20”以前都在煉功點和功友們一起學法煉功,7.20之後就失去了這個純正祥和的環境。我們認為政府對大法不公正,2001年元旦進京上訪遭到邪惡非法綁架,在北京的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20多天後,被非法押回本地,非法拘留半月,又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在洗腦班裡由於自己學法不精,正念不足,人的執著心重(怕心,怕勞教),還有對錢財放不下(洗腦班裡每天要交45元的生活費,自己承擔不起),所以在高壓下自己違心的寫下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回家後遲遲未寫嚴正聲明,這也是怕心在作怪,怕聲明落入邪惡之手再遭綁架。在通過認真學法之後,認識到自己的錯,決定要修去所有的執著,要堂堂正正的做師父的大法弟子。在這裡我寫出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過的一切“保證書”和說過的不符大法的話,全部作廢。今後要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師尊所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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