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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付喜玲 我是98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2001年年末,因為散發真像資料被邪惡的“610”抓入看守所半個月。當時自己學法不精,沒有頂住迫害,寫了“保證書”,對不起師父。出來後,一直也沒有寫聲明,我以為“只要我學法煉功,講真象,師父都在我身邊看著呢,寫不寫聲明都行。”通過看到《明慧週刊》上的文章,知道自己的想法是不對的,沒有看到此事的重要性。所以我嚴正聲明,我在看守所裡的所說,所寫的有違大法的全部作廢。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師父給安排的路。走好自己以後的路,彌補自己做的不好的一切,多學法,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在證實法的同時修煉自己。請師父放心,我不會再辜負您的期望。我要加倍做好,回報師父對我的慈悲與苦度,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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