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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路桂英

    我1996年修煉大法。自99年7.20後三次去北京正法,兩次被非法拘留,非法勞教一年,回家後,多次被公安、司法、辦事處、居委會等部門非法監視幾年之久,2004年9月22號下午3點多,派出所一行6人,非法抄家,並說誰舉報的。當時由於正念不足,怕心、人心出來了,他們問現在煉不煉,我說“現在不煉”,當時就感覺不對,做了一件大錯事,悔恨自己太差勁,愧對師父。現嚴正聲明在這五年之久的非法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作廢。彌補損失,堅信大法,努力爭取做個合格弟子,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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