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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月華

    通過學法和閱讀《明慧週刊》,才點醒了自己的根本執著,使自己才清醒、理智的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今天特此嚴正聲明,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中,我有過向邪惡妥協。1999年由本單位寫好的二條:“一聽黨的話;二不到外面參加晨煉”,簽了字。2000年邪惡把抓去二次。在當時的“審問記錄”和“抄家實物清單”上簽了字;2001年又被邪惡抓去當時的審問記錄上簽了字。2002年在洗腦班由於邪惡的高壓迫害,由女兒代寫的“四條保證”簽了字。當時還不以為然,認為是敷衍他們,當我學習了師父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後,內心痛悔,才意識到以上所簽的字都是向邪惡妥協,對不起苦苦救度我的師父,對不起期望我去救度的無量無計的眾生。“嚴正聲明”是師父慈悲弟子,給予弟子洗淨污點的機會,是維護大法的聖潔,徹底與舊勢力決裂。在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中,凡是在任何場所中,強制所簽的字全部作廢。不承認舊勢力這種強加迫害,全盤否定舊勢力這種毀滅大法弟子及眾生的邪惡安排。在這最後的正法路上,用我的實際行動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發自內心做好師父提出的三件事,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同化大法,珍惜這萬古機緣,正念正行,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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