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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桂芝

    由於沒在法上認識,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在修煉路上做了不是大法弟子的應該做的事情。1. 99年7.20後,向邪惡說“不煉了”,交給惡警一本,《轉法輪》,一套煉功帶。2. 天安門自焚栽贓事件後,向邪惡交了“不進京的保證”。3. 邪惡讓我按手印我就按了。4. 配合邪惡交照片。現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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