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拉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在邪惡迫害初期,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做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現在嚴正聲明,凡是以前對警察所說“不煉”的話,以及配合辦事處、單位所謂的填表全部作廢!從現在開始做師父的真修弟子,正念正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76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