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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黃家旭

    由於江××1999年發動了以抹黑法輪功創始人、歪曲法輪功理論、迫害法輪功學員為目地的類似文化大革命的禍亂,2000年5月我到北京上訪。在北京天安門前便衣和警察知道我是為法輪大法進京上訪後,將我關進了天安門附近的派出所,稍後被送往駐京辦事處,被軟禁在駐京辦事處數日。我被遣返後,被送到派出所,最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由於當時我學法不深,沒有認清邪惡對我的關押是非法的以及邪惡的險惡用心,因而在派出所讓我填的資料上簽了名,認同了邪惡對大法誣陷和邪惡對我的迫害。在關押期滿後回到單位,單位的領導認為我到北京上訪給公司造成了很多額外的麻煩,要我寫以後“不再到北京上訪”的保證書,當時我還沒認識到給公司造成麻煩的根本原因是江××的邪惡迫害,而不是我進京上訪,於是寫下了“我工作期間,不再到北京上訪的保證。”同年七月我到體育館煉功,結果被人舉報,之後再次被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並被罰款200多元。在我拒絕了派出所的簽字後,他們欺騙我讓我在補充調查的資料上簽了名!雖然我現在離開了單位,但畢竟自己在單位期間,在修煉證實大法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些污點,現在我嚴正聲明:自江××迫害法輪大法以來,我在單位及派出所和看守所簽的字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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