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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陳超芳

    我是1998年末有緣得法,親身感到修煉法輪大法的好處,身心健康受益很大。19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大法,我被邪惡強加迫害綁架到拘留所,在洗腦班強迫說對師父不敬、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否則就受皮肉之苦,當時,我沒有學好法,沒放下常人執著心,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在特此聲明:堅決徹底全盤否定舊勢力和舊勢力邪惡強加安排的迫害,全盤否定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聲明作廢。今後,決心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信大法,加強彌補過去的不足,緊跟師父修煉,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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