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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嵐

    ××黨的十六大期間,江氏邪惡流氓集團在勞教所、洗腦班進一步迫害大法弟子,由於我平時學法不深,學得不紮實,正念不強,還有人的執著心。在惡警的恐嚇、威逼,一時神志不清向邪惡妥協,走了彎路。給大法抹了黑,是對師父最大的不敬。現在鄭重聲明:在洗腦班所作所為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對得起師尊的慈悲苦度,要珍惜萬古機緣。努力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學法、講真像、發正念”。我一定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履行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神聖職責,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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