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舒建華

    我因堅修大法。於2002年2月3日與同修播大法真像影碟,當晚遭到邪惡迫害,坐牢7個月後。被邪惡騙送往女子勞教所,強制實施勞教2年。在8中隊邪惡的迫害下。我被強行寫了所謂的“悔過書”。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自己的錯事。我深感痛悔。為了還我師尊的清白、還大法弟子的清白、維護大法的尊嚴。我嚴正聲明:我在被邪惡迫害期間、被強行寫的所謂“悔過書、揭批書、假釋放證”的簽名等一律作廢。凡是我錯寫的不符合法輪大法法理的一切邪悟言論,一律無效。我一定重新做好,堅修大法緊隨師,修掉最後的一切執著。做好修煉人應該做的三件事,實修,加倍彌補。在大法修煉路上走完最後一步,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