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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夕安

    我是1998年開始學法煉功的,由於看書學法少,悟性不高,在2000年6月,我弟弟(大法弟子)到北京向政府為法輪功討個公道,被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為搭救功友6月20日在邪惡的逼迫下,自己違心的在所謂的“材料”上簽下了名,現在通過看書學法和功友的幫助,認識到,自己的簽名是幫了邪惡的忙,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在此我嚴正聲明,我的簽名作廢。從此開始緊跟師父學法煉功,講真像、發正念。走好自己的修煉路,爭取做師父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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