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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瑞霞

    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我由於對法認識得不足,背離了大法弟子的標準,在理智不清的情況下寫了“不修煉”的保證,說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在此我嚴正聲明當時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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