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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范利民

    我是在九九年二月得法的學員,由於學法不精進,怕心重等原因,放棄修煉,後來看到《明慧週刊》,才猛然醒悟,是自己悟性差,執著太重,在邪惡面前不敢走出來證實大法,我想通過《明慧》作出聲明: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重新走上修煉法輪大法的道路,像精進的大法弟子那樣,放下執著,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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