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淑新 我在煉法輪功前有多種疾病,煉功後不治自好,走路一身輕,使我高興的整天樂呵呵的。但是好景不長,99年7.20打壓開始了,街道、派出所三番五次上門找事,要大法書、老師法像。由於怕心,我把自己的手抄《轉法輪》和大法簡介燒了,怕抄家抄出來。為了證實法,我在2000年元6日早5點多鐘到中百附近煉功,沒多時就被派出所的惡警把我們8個人強行推到車上,到派出所就把每個人身上帶的錢全部翻去,連打帶罵。然後把我們秘密送派出所,關押在置留室(不到6平方)。到了晚上就叫著每個審問,只要說煉功就打(我是第一個),一個高個子男人用拳頭狠打我的臉,當時臉就變成黑紫色,每天都問,只要說煉,就用電棍電,用帶刺的膠皮棍打,用皮鞋打臉,身上被打成紫黑色。不只是打、電,男女一室不讓說話,不讓睡覺,大雪天把暖氣關上,窗戶開著,逼我們坐在水泥地上。那時學法不深,主意識也不太清醒了,有個都叫他王所長的叫我們罵師父,當時在高壓下人心太重,寫了不該寫的和說了不該說的。還有在2000年夏天,一天一個功友送了一些用漿糊貼的傳單,因當時形勢很緊張,街道、派出所時常上門找事,我就和老伴用水把傳單泡著處理了。這是個很大的錯。今後只有做好三件事,來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