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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孫麗娟

    我於2002年4月8日被非法綁架到洗腦中心,遭邪惡的殘酷迫害。在十幾天不讓睡覺、灌酒、精神折磨的高壓迫害下,一時迷失,干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能幹的事。後來在師尊的慈悲點化、加持與幫助下,幡然醒悟,堅定了正念,於2002年6月18日,闖出了魔窟回到了家。回想那段屈辱的經歷,我後悔莫及,不僅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同時也給大法帶來了損失。這是慘痛的教訓,讓我找到了自己一切根本執著所在。我真的想在大法中修好、變好啊!有錯誤就改,有執著心就去,從哪兒摔倒了,我要從哪兒爬起來。我絕對不能再干背離師父和大法的事情了!我要做好大法弟子此時應該做的三件事!現在我嚴正聲明:所有在政保大隊和洗腦班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背離師父和大法的行為和文字全部作廢!我要堅定修煉,堅信師父與大法,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再也不犯以前那樣的錯誤了!我會珍惜住這萬古機緣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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