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蘭秀雲 在2002年3月27日我被送進勞教所,由於當時自己學法不深,怕心重,在邪惡的迫害中,在人心的帶動下違心的寫了和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言行的話。現在我悟到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決不能承認舊勢力安排的一切,更不能配合邪惡。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的一切。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助師正法,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