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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戈冉舟 我是在讀的一名學生,98年11月幸得大法。2001年6月,我被邪惡強行帶到洗腦班洗腦15天,期間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寫下了詆譭大法、詆譭師父的材料。在此,我嚴正聲明:所有我寫的、說的、想的詆譭大法、詆譭師父、放棄修煉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嚴格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情,堂堂正正的發揮好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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