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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憲振

    我今年66歲,1996年5月20月幸得大法,身心受益非淺。得法前多病纏身,腰痛、腿痛、胃痛、腿膝蓋積水,多年打針、吃藥、針灸都不管用。煉功後不到半年全身的病不翼而飛,全都好了。煉功8年來,從未吃過一粒藥,沒為治病花過一分錢,身心輕快,真是要想無病一身輕,必須修煉法輪功。1999年7月20日首惡江××發動非法鎮壓法輪功,誣蔑大法是“×教”,為了給大法討回公道,我於9月份和老伴與兩位同修騎自行車進京上訪,中途被惡警截回押送派出所,被迫寫了“不進京上訪書”,被搜去上訪路費500多元。11月份進京上訪去了中央信訪辦,遞上了上訪書。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對社會,對人民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執勤警看了書信,卻把我們三人扣押,電話通知公安局將我們押回看守所,隨即抄了我的家,說是拘留15天,卻超押半年多後,又轉押“610”洗腦班,後因它們宣講和印刷誹謗大法的荒謬言論遭到我們的反駁和塗改之後,又將我與二位同修重押看守所,繼續迫害,不讓吃飽,強迫勞動。後因家人送禮請它們吃喝後才將我放回,據家人說,為保我出來花了一萬多元。2000年6月下旬我在家看《轉法輪》學法,忽有人叫我,我一看是政法委書記和副鄉長,急把寶書(《轉法輪》)蓋在枕頭下,它們就進屋了。問在家還煉沒煉,我說煉哩,副鄉長田兵說你那書哩?說叫你們搜去了,它將枕頭一拽,大法書被拿在手,照我頭部耳朵上猛砸,說送我進監獄,說明天上午讓我自己去鄉里,我沒去,中午即派了3個打手將我押到鄉派出所,惡警說你拿5000元就完事,我說5元也沒有,就這樣又非法關押了50多天,又叫寫了“不進京”的保證書,才被釋放。寫到這,我覺得太對不起師尊的慈悲救度,內心愧疚。特此嚴正聲明,我在被非法關押中,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完全作廢。要堅修大法緊隨師,要以真正的實際行動,做好尊師交給的三件事,學好法,多發正念,講清真象,救度世人,挽回對大法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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