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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余國蓮

    今年3月24日,村支書帶領派出所一行三人,到我家找我談話,當時我給他們講真象,他們就走了。我覺得真像沒有講到位,就又給他們一人寫了一封信。他們收到信後,再加上村支書對我的造謠誣陷,他們就在4月22日這天開著警車又到我村把我騙到派出所。後來我的家人來了,令我沒想到的是,家人說出的話卻幫了邪惡的忙,這也是我對他的真象講得不夠,致使邪惡對我的迫害加大了力度,再加上我也出現了人心,最後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保證”,給大法造成了損失。事後回到家,我通過一段時間認真學法,向內找,終於明白了,特別是在這個特殊的時刻,這是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幹的事情,寫出聲明,與邪惡斷絕,從此按照師父的要求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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