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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謝久慧

    我於2003年2月25日下午被派出所等八人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資料、煉功帶,並強行將我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10天。10天後又被綁架到洗腦班一個月。在此期間邪惡拿出寫好的“認識“,當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妥協了,就蓋了手印。我認識到是邪惡的舊勢力的安排,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存在,在此我嚴正聲明:我蓋的手印作廢。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決心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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