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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淑華

    1999年7月20以後,由於有怕心,在惡警的威逼、恐嚇下,曾在“不修煉”的“保證書”上簽過名,2001年在鄉里裡的洗腦班上,我丈夫替我寫過“保證書”。回想起來十分後悔。現嚴正聲明以前在壓力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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