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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周超

    我於1998年8月喜得大法,得法後心身健康。在2001年因發真像資料被邪惡非法判勞教二年。由於當時正念不足,在高壓威逼下,寫了違心的話。在此我嚴正聲明,在非法勞教期間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損失,堅定的按照師父安排的路走正走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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