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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艷霞 2002年春的一天,轄區派出所警察闖入我家,由於自己在當時學法不深、有怕心,在惡警的威逼恐嚇下,對邪惡違心的說“不煉了”,給自己修煉造成污點,現嚴正聲明以前在壓力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決心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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