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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安彥芳 我因堅修大法,2000年被縣拘留所無故拘留、罰款。聲明在拘留所所說的對大法不利的話及在鄉里寫的“不修煉”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父,做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1/880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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