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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桂珍、苗靜 2001年1月18日傍晚於釋放前,派出所的警察逼迫我們在指定的材料上簽名,雖然是家人簽了字,但仔細查找也是由自己的一念不正造成的。為此,我們嚴正聲明:是凡不利於法輪大法的材料和錯誤言論全部作廢,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是無罪的。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8/81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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