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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何玉珍

    我學法前,身體患有骨質增生、附件炎,全身疼痛。96年得法後全身的疾病消失。2000年去北京說句心�婺隉A讓人們知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北京車站遭便衣警察抓捕,回來的路上,鎮“610”頭子市公安人員對我不停打罵,揪住頭髮用礦泉水瓶碰我的頭,還把我的家人抓到鎮上用鋼鞭毒打。在看守所裡我更是受盡非人折磨。家人花6000元才將我保回家。回家不到半年邪惡又將我綁架到洗腦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在高壓和猶大的唆使下,起了求安逸之心,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回家後捧起師父的《轉法輪》,反覆閱讀師父的經文和後來的講法。回想自己在洗腦班上的所作所為,深感痛心,恨自己對不起師父為我所做的一切,恨自己違背了大法賦予我的使命。現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上的錯誤言行完全徹底作廢。今後遵照師父說的三件事,抓緊彌補自己以前的過失,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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