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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碧芳

    在這勞教所裡,邪惡瘋狂的迫害我,有時把握不好又出些怕心,簽下了不該簽的字,年後又聽家人說邪惡強迫女兒、老頭給我寫了“保證,我認識到不對,我現在嚴正聲明,所有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全部作廢、我一點都不承認。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非常痛心,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渡,我以後一定要做到堅修大法心不動,在巨難中堅定!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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