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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孫茂儉

    自1999年7.20以來,縣“610”辦公室的惡人、公安局及派出所的惡警和縣教委教師進修學校的不法人員對我進行過非法關押、毒打、非法勞教、加期、非法不讓上班、停發工資、剋扣工資卡、非法從被它們剋扣的工資卡中支走10000元工資;非法抄家等迫害。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法認識不足,不夠清醒理性、正念不足,曾給單位、派出所的邪惡寫過“保證書”、“悔過書”,給大法帶來了負面影響。現在我嚴正聲明:當時所寫的所有“保證書”、“悔過書”及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都作廢。在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給警察寫的論文、抄寫的學習筆記及其它的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2002年11月,縣“610”辦公室、教委、單位及派出所因怕我們流離在外,在召開十六大期間去北京上訪,就讓我們回家,並同意讓我們上班,但教委讓我們在一份上班的“責任狀”上簽字,因看到“責任狀”上沒有攻擊大法及師父的話就簽了字,過後悟到,這也是在向邪惡妥協,滋養了邪惡,配合了邪惡的要求與指使,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的修煉帶來了污點。現在,我嚴正聲明:我與它們簽的“責任狀”及我在“責任狀”上的所有簽字徹底作廢。歷史上與舊勢力的所有契約也全部作廢。從根本上全盤否定一切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的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嚴肅對待修煉,按大法與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珍惜正法修煉的機緣,堅修大法到底,做真正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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