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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費夢琳

    我從1999年7.20到現在,5次被抓,邪惡經常到我家騷擾,我父親多次在邪惡的威逼下作我的“擔保人”,作為一名大法弟子,不能順從邪惡的一切安排,也不應該給我父親帶來損失。在此鄭重聲明:我父親在任何環境寫的“擔保書”全部作廢。2002年十六大召開前夕,縣第二派出所、教育局、單位怕我進京上訪,答應讓我上班,但讓我在它們指定的“責任狀”上簽字。當時沒有認識到對邪惡的任何妥協都是因為自己有很深的執著。在此鄭重聲明:在所有“責任狀”上的簽字作廢。及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照像、簽字、按手印、保證書、—保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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