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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春榮

    我在二零零三年農曆四月二十五日晚八點左右,正在和同修在一起學法時,被派出所惡警抓捕至派出所,後被轉到縣看守所進行迫害和非人折磨,縣惡警趙紀山是迫害法輪功主要成員之一,先後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折磨,勒索,敲詐等。就對我而言,先後敲詐人民幣7000元左右,在被非法關押四十五天左右後,由家人出面才被釋放。因在此期間我沒有經得住考驗,才向邪惡妥協如:寫“悔過書”,按指印等。現經常和同修在一起學法,煉功,切磋心性,得到提高後才感到所做的真是太愧對不起師父和大法了,現聲明在此期間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併作廢。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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