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婭娜 99年7.20以後,我因在戶外煉法輪功,曾多次被警察和單位領導找談話並表態。當時我覺得運用了文字遊戲還很巧妙。實際上也是配合了舊勢力;還在它們給的單子上簽了字。這是因自己學法不精進,對法認識不深,抱有各種執著心,配合了舊勢力的安排,這是絕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過或寫過不符合大法要求的這一切全部作廢!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們要真正做好三件事。走正正法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