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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趙婭娜

    99年7.20以後,我因在戶外煉法輪功,曾多次被警察和單位領導找談話並表態。當時我覺得運用了文字遊戲還很巧妙。實際上也是配合了舊勢力;還在它們給的單子上簽了字。這是因自己學法不精進,對法認識不深,抱有各種執著心,配合了舊勢力的安排,這是絕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過或寫過不符合大法要求的這一切全部作廢!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們要真正做好三件事。走正正法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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