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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洪彥 派出所曾經到我家�堸搷甯O否修煉法輪功,我丈夫代筆給我寫下了“保證書”,並讓我按手印。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我今後決心走師父安排的路,時時刻刻用大法衡量自己,從今以後堅定學大法,圓滿隨師還。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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