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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國秀 我97年有幸得大法,以前患有多種疾病,在修煉法輪功後全都好了。99年7月20日在江××的迫害中,由於我是輔導員,鎮派出所、鎮政府等有關單位曾多次竄到我家騷擾、搜書、恐嚇、綁架、拘留,逼我寫所謂的“保證書”,在拘留所還有人代我寫過“保證”,99年8月份派出所設下圈套,強行把我拉到派出所,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逼我寫“保證”,逼我燒師父法像,同時按下攝影機,攝下鏡頭。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我鄭重聲明作廢。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緊隨師尊,迎接法正人間的那一天。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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