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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錦球 我於2000年被非法勞教,在高壓的迫害,由於學法不深,悟性低,執著心多,跟著大幫哄,寫過的“三書”和做過的甚麼所謂作業等全部作廢。2002年第二次非法送勞教,因絕食體弱,勞教所拒收,退回後轉辦所外執行,由於怕心,在所外執行勞教書籤名,打手指印全部作廢。自99年迫害後,所強迫交大法書籍,音帶和師父法像及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今後真正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決不辜負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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