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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麗英 我於95年有幸得法,由於自己心性差,學法不深,在邪惡開始打壓、迫害大法後,沒能跟上正法進程,寫了“保證書”之類的東西,但也是在高壓迫害下所為,強迫在“保證書”上按了手印,讓我說一些對不起李老師的話,現我發表嚴正聲明:把以上在高壓迫害下,說過、寫過的“保證”全部作廢。繼續堅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做好老師講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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