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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致君

    我於99年2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處處以“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善待同事、學生、領導及一切,身心受到淨化,倍感師尊的慈悲、偉大。可是風雲突變,99年7.20以後,在邪惡迫害下,我失去了集體學法、煉功的環境。教委給學校強加壓力,學校領導們到家中要我交出大法書籍及煉功帶,並寫書面保證“不煉功、不上京、不上訪”。我說寶書幾天前被派出所搶走了,沒有了。又要我把搶走書的清單複印一份他們好上交。我在高壓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我愧對師父。此後一遇他們所謂的敏感日,學校領導或派出所就找去威脅,長期干擾我的休息,教學工作及正常的生活秩序。今天我嚴正聲明,我被迫寫的“保證書”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個真正的大法修煉者。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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