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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保英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的一天,單位要求每人必需表態,由於我私心太重,為了保留養老金的飯碗和子女不受株連,違心的在他們早已印好的“責任狀”上簽了名。我摔倒了!這是我修煉路上的一大恥辱。我嚴正聲明那個簽名作廢了。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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