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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靜華 由於當時學法深度不夠,人心重,在九九年七。二□期間,用人心配合了邪惡,在單位、街道填寫了假“保證書”,完全違背了大法的要求,以後自知不對,又走出來正法,但始終沒有寫過聲明,現藉此機會我嚴正聲明:在九九年七。二□期間,在單位、街道所寫的假“保證書”,一律全部作廢!保持大法的純潔,做一個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按“真善忍”要求精進實修的大法弟子。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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