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譚瓊英

    2000年7月8日,我和幾位功友去京途中被邪惡攔截,被關進車站值班室。時值晚8點,行李被搜查,車票被搶走,剩餘的現金被沒收。後被國安綁架回,並被搜身。我因錢交得少,被一女警叫去另一房間,逼我脫衣褲鞋襪,連內褲也未放過,當晚又提審不准睡覺。一連幾天輪流提審。快一個月時間了,國安惡警大發雷霆,拍桌子,逼我們按他擬好的“悔過書”謄寫,我只好寫了幾句,才算交票。同年11月份,派出所來兩個交警,晚上11點到我家來逼我寫“保證書”,我心中十分不同意,又恐嚇說不寫就送洗腦班,去洗腦班我不怕。後又逼我兒子代我寫,我也沒同意。兩惡人看情況無奈,恫嚇說要沒收我家的汽車,我寫了幾句,“保證元旦幾天不外出”。2001年元月1日,派出所所長也叫我寫“保證書”(春節幾日不外出),我寫了。同年9月6日鎮黨委書記又逼我說對師父不敬的話,我說了。我現在嚴正聲明:當時我學法不深,悟性不高,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