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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高淑珍

    在正法修煉的進程中,由於學法不深,沒有用正念,在2000年10月7日進北京證實法中,被非法抓捕,在北京郊區派出所裡,在惡警的嚴刑拷打下身心受到迫害,被灌了迷魂藥,在不清醒的情況下,在惡警寫好的紙上寫上自己的名字,被強行按了手印。被非法拘留期間也說了“不煉了”。2001年9月,派出所惡警來我家逼迫我按了手印,家人代替我寫“保證書”。給大法造成了嚴重的損失,愧對大法,愧對師父。為了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清污點,在被迫的五年中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通全部作廢。從新投入正法洪流中去,決心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到底,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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