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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方坤

    我於2002年1月26日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前的金水橋上喊出了自己的心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後被抓,非法關押在前門公安分局及看守所。在2月2日被押回當地公安局並被非法送往看守所。在師父的慈悲看護下,邪惡想對我迫害而沒有得逞——看守所拒收。家人為了能讓我回家,在邪惡的威逼下,代我寫了“保證”。現在,我在此嚴正聲明,無論是在我知道和不知道的情況下,家人所代我寫的、說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自己所寫的、說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聽師父的話,做師父的合格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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