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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鳳美

    我是96年得法的,修煉前身體有多種疾病,得法後,這些年來從沒吃過藥,恩師給了我健康的身體,我對恩師的感激之心無法用語言表達,所以這些年來一直按照恩師的要求在修煉,堅修大法心不變。有一次去發資料,當時正念不足,出了人心,被邪惡鑽了空子,被惡警帶進派出所,我堅定了正念,有的地方做好了。最後他們說,你得說不煉了,不散發資料才能放你回家,不然你得教養三年,當時沒能守住心性,出了怕心,就配合了邪惡,說了不該說的話。現在嚴正聲明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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