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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桂蘭玉

    我於1997年得法,煉功後多鐘慢性病慢慢消失。99年7月20日以後,派出所三天兩頭騷擾,打、罵、罰款更是家常便飯。婆婆鬧,丈夫打,以離婚相威脅。最後母親氣的休克沒氣,因我放不下情,寫了“保證書”。回來後,和同修切磋才知道錯了。我真是剜心透骨的後悔,後悔自己法學的少,在真正的考驗面前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謝謝師父給了我這洗刷污點的機會。今後我要多學法,全力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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