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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姜靜雲

    由於自己學法不夠精進,正念不足,有漏,根本的執著心沒有完全放下,因此被邪惡鑽了空子。在今年7月份因發放大法真像傳單,被委主任告派出所,後警察到我家將我非法綁架,以至於說出、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聲明作廢。今後自己要不折不扣的做好三件事。要配得起師尊賦予我們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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