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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艷霞 我是一九九九年開始煉法輪功的,對大法一直堅信不移。現在也一直在煉。可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不讓煉法輪功,單位送來一份“保證書”,內容是“不煉法輪功,不去北京上訪”,我違心的在上面簽了名字,第二次又送來一份我沒有簽,愛人代簽,我現在特此聲明二份“保證書”全面作廢。以後要跟隨師父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直至功成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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