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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鄧澤英 我因證實大法,被派出所綁架到市看守所,2002年8月20日被劫持到持到勞教所,由於沒學好法,正念不足,人心重,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同時也對不起自己,現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所說、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到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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