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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桂芹 我從看守所回來,縣“610”、派出所三番兩次來我家騷擾,大隊派人天天看著,家人也害怕看著不讓煉,一有風吹草動就來我家翻東西,在這種壓力下,所說的、所寫的“不煉功”,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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